王文郁 东方 (沈阳) 律师事务所 联合创始人副主任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主任 专业领域 执业领域:民商类的诉讼与非诉业务 执业经历:沈阳市高新法院特邀调解员。具有证券、基金、从业资格,辽宁省律协公司与投资并购专委会委员、沈阳市律协财税委委员。从事过多年司法考试培训工作。自执业以来一直秉承着专业、诚实、守信的做事做人原则。通过多年的工作,不断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知识并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 主办项目:沈阳市明珠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和平长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沈阳华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中共沈阳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沈阳市和平区国有资产监督局、沈阳市于洪区公路管理处等诉讼业务。 为新民市邮电厂企业改革及职工安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及方案。承办的案件有沈阳市明珠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大洋众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沈阳蓝海发展有限公司与沈阳沈飞集团铝业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合同纠纷案、沈阳和平长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诉沈阳陆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拆借纠纷案等。